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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扶持原创动漫出版

[   2009年9月29日,阅读人数720人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决定实施2009“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旨在对优秀的动漫出版原创作品及相关人员、单位进行资金扶持,推动出版单位出版更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底蕴与时代精神、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漫出版作品。


    从即日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自主开发、生产动漫出版产品和销售的出版机构;动漫类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出版产品;从事动漫创作的中国公民和创作团体,均可申报2009“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扶持项目。计划扶持的出版物须具有完整版权并于2007年1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公开出版发行。

 
“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扶持项目启动仪式
 

    据悉,拟申报2009“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扶持项目的出版机构、出版产品及作者,其所涉及的动漫出版产品的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拟申报扶持项目的出版产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出版机构或作者拥有完整的版权。如因版权引起法律纠纷,由申报单位或作者承担全部责任。拟申报扶持项目的出版机构及作者如在3年内出现过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行为,则无申报资格。获得2009“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资金扶持的单位及个人,需在领用扶持资金前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承诺书,承诺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自觉遵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做到专款专用。


    该扶持计划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组织指导,委托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具体承办。为体现其权威性、专业性、延续性,特设立“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担任组长,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所长郝振省担任副组长,总署有关部门和承办、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对扶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设计、修改及贯彻落实,工作经费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和其他日常事务的办理。同时,为更好地扶持原创动漫作品和人才,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出为行业所认可的扶持项目,还将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要为动漫行业的权威专家学者,按扶持项目分为作品组和人才组开展评选工作。申报起始日期为9月10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申报表格请从新闻出版总署网站(www.gapp.gov.cn)下载。


来源:动漫一周    责编: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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